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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门窗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1-11-12 12:16:00 * 浏览: 66

      为化解行业内的各类矛盾纠纷,营造和谐、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2021年11月10日,晋城市门窗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举行并召开座谈会。市工商联副主席陕建锋、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牛迎利共同为晋城市门窗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揭牌并表示祝贺。市司法局科长杜彩梅,晋城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翟陆生出席仪式,晋城市门窗行业协会会长冯海鹏、党支部书记张国印、秘书长徐河刚、工会主席董乾发、常务副会长杨尚起、张威、顾丹平、上官朝阳参加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由秘书长徐河刚主持。

在随后的座谈会中,牛迎利通过许多调解成功的典型案例,传授了纠纷调解的成功经验和做法,交流探讨了新形势下创新人民调解工作的措施和方法。并提出三点希望:

一是要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以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要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实、做好。要建立一支专业的调解队伍,切实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经费保障要跟上,要有一个固定的调解阵地,会员单位还要密切配合。


三是要做好人民调解的其他相关工作。要积极到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参加相关学习培训,要学会分析研判,以预防为主,减少纠纷,为发展保驾护航。


陕建锋对近年来市工商联与司法局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联、司法部关于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相关情况进行通报,并对在商(协)会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谈了自己的感受。

一是有利于增强商(协)会的凝聚力。商(协)会联系企业、贴近企业,会员企业对商(协)会高度信任。“诉求反映”、“权益维护”是商(协)会的基本职责。而商会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可以充分发挥商(协)会的“成本、信息、行业、权威”优势,不断提高商(协)会的凝聚力和吸引力。
二是有利于整合资源,实现社会共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意味着社会治理的主体由单一走向多样,转向多元主体共治。有效整合司法资源,强化法院的业务指导、完善司法确认,使调解优先的原则更好地融入社会治理。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是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商会调解将大量(法院)体系内的诉讼工作转化为体系外的诉前工作。通过“商会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实现诉讼和调解的有效衔接,推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进而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晋城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翟陆生对晋城市门窗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表示祝贺,并讲到下一步将开展调解员相关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理论水平,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水平和能力。并定期汇总各类调解纠纷案例,组织调解员交流座谈,学习优秀工作方法,开展分析研讨、为应对各种矛盾纠纷打好坚实的基础。
      会上,晋城市门窗行业协会会长冯海鹏感谢了各位领导对协会工作的支持和指导,表示将以此为契机,牢牢把握调解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准确掌握苗头性、倾向性信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做到公平、公正、规范、高效,切实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成本低、效率高的优势,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提高矛盾纠纷的调解能力和水平。
       肩负新的使命与责任,承载新的重托与期望,晋城市门窗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们表示,一定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充足的工作干劲投入到今后的调解工作中以全新的工作思路和崭新的精神风貌来迎接新的挑战,为我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